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数字乡村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数字乡村发展“十四五”圆满收官的目标,大力提升数字要素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已然成为关键之举。
当前,中国各个县域的数字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在东部地区的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中,由于数字基础设施发展较早、政策优惠力度较大、试点工作推进迅速、省会经济较为发达,数字经济和数字政务得到充分发展,县域内城乡数字化发展的综合水平也较为突出。中部地区的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在重视数字政务的基础上,则以乡村医疗教育为抓手着力发展数字民生。但西部地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数字化赋能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方面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促进数字要素流动是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然途径,各县应结合自身独特的区位优势,特别是广大西部地区应抓住数字乡村发展红利,着力发展数字经济、数字民生、数字政务、数字文化、数字生态等,全面提升数字化赋能水平。
数字经济赋能县域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数字经济是县域城乡经济融合发展的“加速器”,亟需大力提升数字要素,推动县域城乡经济融合发展。一是提高全国范围内县域数字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各县区应立足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的同时,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现行政策体系,扩大企业投资建设规模,从而扶持和打造县域当地品牌特色,特别是西部的甘肃、宁夏、新疆、西藏等地区,应及时完善县域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内容,加大政企合作力度。此外,要在县域内打破城乡信息壁垒,加快城乡数字经济融合,促进县域城乡高新技术、数字基础设施等资源共享,形成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数字化格局。二是要缩小不同县域的数字经济差距,加大中西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奠定坚实基础,最终通过数字化缩小县域间城乡融合发展差距。三是东部地区需要继续保持数字经济高效发展的势头,发挥数字产业的“溢出效应”,做好数字产业的边远定点精准援助工作。
数字民生赋能县域城乡民生融合发展。民生是群众的重要福祉与关切,县域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加强对民生发展的数字化投资。在“互联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县政府应抓住数字乡村建设机遇,打造数字化平台赋能农村产业链培育模式,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与农业产业链运营相结合,实现培训与就业的衔接。在“互联网+教育”方面,县级政府需要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并积极与县级教育部门互联互通,通过接入数字技术共享先进的教育资源。在“互联网+医疗”方面,可利用互联网的高速度与便捷性获取医疗信息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设。比如,注意满足县域内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群体的现实需求,构建多元化的县域医疗服务;农民作为特殊群体,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的认识较为不足,政府应加大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的政策解读;改革传统县域医疗体系的基金管理模式,整合外部资源,帮助城乡居民更好地受惠于县域医疗卫生体系。
数字政务赋能县域城乡政务融合发展。打破地域壁垒与信息孤岛,重塑基层治理模式是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之处。一方面,应通过县域数字政务打破城乡信息隔阂,促进政策服务的精准覆盖。通过构建城乡统一的县域数字平台,政府能够及时掌握城乡居民的需求,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缩小城乡在信息获取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另一方面,通过数字政务促进县域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升级,推动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县域能够实现农业生产、公共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数据整合与智能调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城乡联动。同时,通过数字政务增强社会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数字化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使县域治理更加公开公正,促进城乡社会和谐稳定,为县域城乡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数字文化赋能县域城乡文化融合发展。优秀的乡土文化是县域城乡文化融合发展的灵魂,可通过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发扬和传承优秀的乡土文化。在县域网络文化繁荣方面,县级政府应带头组织建设县域特色融媒体,强化县域主流媒体的传播作用,充分发挥地方性优势,通过县域融媒体向大众传播优秀的民俗文化,探索建立“政务+科技+文化+县域融媒体平台”的服务模式。在县域旅游文化方面,应大力发展新兴乡村商业形态,丰富旅游业态,以地方特色文化产业为吸睛点,打造“一县一特”的地方性文旅产业。在县域公共文化方面,应继续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开展县城公共文化空间、乡镇图书馆、农村阅读室等数字化改造,提升县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数字生态赋能县域城乡生态融合发展。数字要素赋能生态环境是实现县域城乡生态融合发展目标的重要条件。因此,应激活数字要素,赋能县域城乡生态融合发展。在科技农业方面,各县域需加大农林水利等方面的财政支出,将数字技术与农产品制造、农业机械、农业用具等有机融合,提高农业生产的数量与质量。在智慧绿色村落方面,各县域可向农民宣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在提高农民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引导农民建立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数字化绿色生产方面,各县域可以适当支持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农业合作社在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进行数字化生产,驱动县域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业绿色生产规模和数字化程度,进而形成绿色农业生产链。
(张瑞芳,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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